(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该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还明确,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对于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及需报送资料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税务部门会有各自明确的规定。
据此,该企业在按期缴纳税款时,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只要经过省国税局批准的,在延期缴纳税款期间可豁免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