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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收款人和复核人的增值税发票能使用吗? |
|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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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增值税发票上一向只打印开票人,现有客户提出退票,理由是未打印收款人和复核人。这理由成立么?这两项不影响发票认证,能否盖章或手工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填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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