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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下月全员全额报个税 不按规定申报最高罚1万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201
     
       明年1月底前必须实现100%申报率,不按规定申报将被课以2000至1万元不等罚款     从11月1日起,我省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单位,均需为本单位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省地税局人士昨日说,根据计划,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2009年末应达到90%,力争实现100%,而至2010年1月末必须实现100%。     收入个税一目了然     相关专业人士说,所谓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通常指单位为职工代扣个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并不意味多缴税。“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后,每个单位有多少人、每个人开了多少工资、缴了多少税,以及发放的福利是否缴税等,都可以一目了然。 ”上述人士说。     实行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和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股票分红暂不申报明细     现在炒股的居民越来越多,实施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是否意味着证券公司要向税务机关提交明细,成为股民关心的话题。     税务部门表示,股份制企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向股民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在明细申报之列。不过,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则需如实申报。     除此之外,银行支付个人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向职工支付的应税收入,以及商场等奖励消费者不高于100元的现金或实物,也暂无需申报明细。     不影响12万元个税申报     代扣代缴个税的单位实行全员全额申报后,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是否仍需自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答案是肯定的。     省地税局人士说,实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意味着明细申报对象覆盖了全部在职人员,年所得超12万元的只是其中小部分的群体,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一套是单位一套是个人,两套申报双向同时进行。“实行个税全员全额申报,体现了税收公平,同时更好地培养了社会的纳税意识。 ”税务部门人士说,“如不按规定进行明细申报,将面临2000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     专家:个税改革仍需渐近     就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制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是进步,但尚难克服部分多元收入者‘现金收入’的漏税问题,因而个税改革还需逐步推进”。     刘桓说,我国的个税明细申报还需进一步和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相结合,如能把一个人的社保号码、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纳税号等集中统一起来,才利于全面把握个人收入,进而堵住制度不足的偷漏税行为。 记者 胡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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