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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收取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480
     
    日前,某公司收到另一家公司因违反供货合同而支付的违约金,由于不知是否需要开具发票,财务人员向税务部门咨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合同违约金的收付,应如何开具发票?   企业在收取违约金的时候,应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起处理方法的不同的。笔者就购销、提供服务过程中收取违约金开具发票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第一,供货方(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一)合同实施前违约的处理方法。如果是供货方(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此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结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有税务机关监制收据的地区,可经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的处理方法。如果是供货方(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因此,违约金构成了价外费用,违约金收取方需要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客户,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产品。如果甲公司已经发出部分货物,乙公司违约,则甲公司收取的违约金,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公司。   如果合同内容属于应缴营业税行为,则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收取的述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应开具营业税发票给对方。   第二收货方(付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如果是收货方(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则无论对方在何时违约,收取违约金一方只需开具收据给对方。因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而收货方(付款方)得到的违约金并不是生产经营收入,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        合同违约金的税务政策分析        收取违约金的不同税务处理        单位支付的借款违约金可否在税前扣除?        支付给购房者的违约金税前能否扣除?        收取购房户的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违约金在流转税方面的财税政策辨析        从出让方取得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未履行合同发生的违约金合同双方如何缴税        违约金涉及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总结        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        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是否缴纳个税?        企业根据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取得了发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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