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非金融企业借款给个人应该如何纳税?
     发布时间:2012/3/2    来源:   阅读次数:1139
     

      问:非金融行业的公司借款给个人(包括股东、高管、员工或者第三方)是否需要收取利息?如何纳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因此,只要是将资金借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对收取的利息,按“金融保险业”计缴营业税。如果对关联方没有收取利息,但获得其他经济利益,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相关文章: 借款

    · 发生借款费用需注意,并非都能一次性列支 2020-10-30
    · 企业关联方借款的两难困境:究竟收不收利息 2020-06-28
    · 企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0-06-28
    · 借款给股东,企业有税收责任吗? 2019-11-26
    ·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把握3个关键点 2018-12-19
    · 员工向银行借款再转贷给企业的涉税处理 2018-04-28
    · 企业间借款的相关涉税事项 2018-04-28
    · 关联公司发生无息借款,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2018-04-28
    · 企业间借款的增值税处理及涉税风险 2018-04-28
    · 为何借款合同可以不交印花税? 2017-01-05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