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原来小规模纳税人开的是通用机打票,票面上没有税率,一般纳税人直接按照票面上价税合计金额乘以13%进行进项抵扣。现在通用机打票升级为增值税普票,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3%,能够抵扣多少的进项税额如果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3%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多少的进项税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飙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3%,按照价税合计金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3%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票面的税额进行进项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