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优惠管理工作,促进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制定了《税收优惠审批和备案事项分类目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2月15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2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 税收优惠审批和备案事项分类目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