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2/1    来源:   阅读次数:740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2012.1.2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财税〔2011〕137号规定,可享受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办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免税备案手续。
    (一)备案程序按《关于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办理备案应提供的资料:《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三)备案登记成功的,自受理备案登记的当月开始生效。纳税人在进行2012年1月(税款属期)的纳税申报前,且最迟不超过2012年2月10日,前来办理蔬菜流通环节免税备案的,可从2012年1月1日起享受该项目的免税。
    (四)蔬菜流通环节免税项目为无固定期限备案。即纳税人一次备案登记成功后,在政策不改变的情况下,不设定备案失效时间。

    二、经营任何一项或多项减免税项目且核定销售额高于起征点的双定户纳税人,或未享受起征点免税优惠政策的双定户纳税人,如全部销售免税货物,按规定办理减免税备案后,从享受减免税的当月起取消储蓄扣税方式,纳税人应自行到税务机关或国税网站办理纳税申报。

    经营任何一项或多项减免税项目且核定销售额高于起征点的双定户纳税人,或未享受起征点免税优惠政策的双定户纳税人,如销售免税货物的同时,兼营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劳务,按规定办理减免税备案后,从享受免税的当月起,纳税人的征收方式改为查账征收。

    三、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分别核算减免税项目和其他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