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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9]85号明确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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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的要求,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的落实,确保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进一步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 增值税: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和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 消费税: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税务总局制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核定大酒厂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各地要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要开展免税石脑油的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堵漏增收。 营业税:继续做好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票表比对”工作。积极落实建筑和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各地在落实办法时,应尽可能获取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切实抓好建筑和房地产业营业税等各税种管理。 出口退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管理,及时将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款入库。 二、加强所得税征管 企业所得税: 1.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 2.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工作。对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的企业,要作为评估的重点。要针对汇算清缴发现的问题和税源变化,加强日常监控和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3.加强汇总纳税企业征管。 4.加强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 5.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 个人所得税: 1.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各地要加快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力争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2.规范高等院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自行纳税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 4.加强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的比对 5.加强对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文件还对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国际税收征管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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