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邓先生:本人广州户口,申办妻子投靠入户,符合“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溯到1998年),且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的条件。
但是按照要求,需提供“区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广州市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已不再交寄个人,而是在网上查询以及打印。
我是否提供广东省地税局网上打印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可?还是需要到哪一级的地税部门办理何种证明?
广州市公安局:是的,提供广东省地税局网上打印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