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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假发票 应对有门道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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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提醒:产生怀疑时,可要求商家在发票上签字,以便维权;投诉电话为12366。 近日,市民陈先生给本刊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在消费过程中拿到了几张面额定值的假发票,询问如何维权。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上存在个别商家为逃税使用假发票的现象。如果市民怀疑持有的为假票,可以拨打市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区地方税务局发票违法举报电话86780746。税务部门接到投诉后,将进行现场核实,确认为假发票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开具正规发票给消费者。 报销发现假发票 市民陈先生在我区某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因工作关系,经常要请一些客户吃饭。按照他所在公司的规定,他因工作关系而请客吃饭花的钱可以适当报销。于是,发票便成了陈先生报销的有效凭证。 前不久,陈先生请客户在新大路某饭店吃晚,消费一百余元。饭后,该饭店给他提供了面值百元和面值五十元的发票各一张。几天后,陈先生拿了一个月内积攒下来的发票,到公司财务室要求报销时,会计拒收了陈先生在新大路某饭店消费的两张发票,称是假发票。 拿着自己的假发票与真发票比较,陈先生并未看出端倪。难道发票也有“李鬼”? 辨别“李鬼”发票有方法 税务部门提醒:如果市民不能辨认发票的真伪,可以登录宁波财税网,点击进入“发票查询”页面,输入相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发票密码,点击确认后,页面即会显示该票的真伪。只要消费者持有的是宁波市范围内开具的定额专用发票,包括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或是2007年7月以后发售的由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就可确认真伪。 该负责人还称,有个别不良商家还存在同时使用真发票和假发票的情况,他们开给消费者的可能是假发票,而当消费者投诉后,税务部门现场核查时,他们出具的却是正规的发票,此时消费者就存在难维权的窘境。她提醒,经常需要使用发票的消费者,在拿到发票时,可要求商家在发票上签字,这样即使拿到了假发票,也便于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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