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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规范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511
     
    财政部已于近日下发了 财税[2010]4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财政部表示,该通知是对财政部等三部委2008年12月下发的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根据通知,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在财政部等三部委2008年下发通知之前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认定后才能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分别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当年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通知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基金会,在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在基金会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当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通知同时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集团公益性捐赠的税收筹划 公益性捐赠扣除新旧所得税法差异 财税[2006]73号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财税[2007]6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 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60号解读:税总明确企业所得税捐赠扣除问题 财税[2008]160号解读:三部门明确新税法下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问题 财企[2009]213号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 民发[2009]100号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 财税[2009]85号2008年度2009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 鲁财税[2009]104号关于山东省16家基金会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 ...  财税[2010]37号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汇算清缴应注意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几种捐赠方式的纳税分析 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的财税安排 新所得税法有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吗? 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总结归纳 新、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捐赠扣除基数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必须把握的七大方面 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明确 企业及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捐赠可以适当筹划 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向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等10家单位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 通过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 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向联合国儿童基金捐款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 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会计处理及纳税影响 捐赠抵扣有条件不同应税项目不能互相抵减 不同纳税人的捐赠扣除基数不同  向地方红十字会的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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