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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涉税事项分析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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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已经做过竣工决算,但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入账后计提的折旧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对方分批开具发票,我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所以,未取得发票前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税前扣除,取得发票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2、《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会计处理时,已经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决算价格入账并计提折旧。 相关话题——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何暂估入账?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问题之我见 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购置房屋无发票能否转入“固定资产”?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问题 “暂估成本”纳税调整常见误区 产成品暂估入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财税处理政策探讨 估价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适用财税政策解读 以暂估形式入账超过12个月仍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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