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8/17 来源: 阅读次数: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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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人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2015-08-0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对2015年1至3月份存在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予以公告(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15年1至3月份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纳税人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点 违法次数 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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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0281702115021 |
瓦房店市龙源机械厂 |
瓦房店市李店镇杨沟村 |
第1次 |
知道是伪造
发票而受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10000元罚款。 |
2 |
210281764438520 |
瓦房店市永宁炉排制造有限公司 |
瓦房店市永宁镇永宁村 |
第1次 |
知道是伪造
发票而受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10000元罚款。 |
3 |
210281123611258 |
瓦房店市岗店建筑工程公司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 |
第1次 |
知道是伪造
发票而受让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10000元罚款。 |
4 |
210213582040896 |
大连博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大连开发区新云里13栋3-3-1号 |
第1次 |
丢失发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处10000元罚款。 |
5 |
210213782472159 |
开发区裕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开发区杏树底 |
第6次 |
应开具未开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8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