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2    来源:   阅读次数:1278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范清算申报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资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报送清算申报资料要求
      符合土地增值税应清算条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已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的纳税人,应按照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在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并提交清算申报资料。清算申报资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提交(资料清单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申报表》)。纸质版的清算申报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受理审验清算申报资料要求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对清算申报资料进行审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征纳双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三、接收初审反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受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后,在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的过程中,不得再要求纳税人报送清算资料,也不得接受纳税人补充的清算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以书面形式将初审意见向纳税人反馈,如纳税人有异议,应于初审意见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附送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反馈意见的,视同认可税务机关的初审意见;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也不得接收证明材料。

      四、清算申报责任
      纳税人是土地增值税清算主体,依法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纳税人应对清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按规定提交清算资料,或弄虚作假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受理的清算项目,按原规定执行;仍未受理的清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按本规定执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清算申报手续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按税收管理程序和权限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申报表 下载:xls文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28日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