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游艇纳入“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范围
     发布时间:2013/6/17    来源:   阅读次数:1297
     

        “营改增”全国试点政策日前下发,对试点“1 7”行业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同时也给纳税人派发了一个“大礼包”: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得到扩大,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也能纳入抵扣。

      根据2008年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新政策的出台似乎在表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将失效。

      试点办法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从今年8月1日开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新购买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进项税,能被抵扣掉。

      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这项政策能降低一般纳税人购买汽车的费用,减轻私营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也能刺激摩托车、汽车、游艇的销售,带动相关消费。

      但也不少业内人士对这个新政策感到意外: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是2009年“增值税转型”的遗留问题,不属于“营改增”的范畴;新下发的文件,与增值税法条相冲突。

      2009年增值税转型后,企业新购进的设备,被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据记者了解,当时将自用的汽车、摩托车、游艇区隔开,未纳入抵扣链条,是为了区分“经营用”和“自用”;另外,也考虑到当时的财政承受能力,减税力度不要过大。

      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将这三类纳入抵扣链条,按照国际增值税通行标准来说,是发展的趋势。但“自用”的这三类物品,却难以与“个人消费行为”区别开。

      类似有关国企“业务招待费”的争论,因为企业“业务招待费”很可能成为国企高管或者相关人员的私人消费支出的“保护伞”。因此,企业“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时,只能扣除60%,而不能全额扣除。

      另外,纳税人自用的“游艇”,这属于高端消费品,是否应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业内也有反对声音。

      从8月1日起,营改增从“1 6”行业试点,增加为“1 7”试点,新下发的文件对新纳入的“广播影视服务”行业进行了界定,广播影视服务行业归属于“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同时,营改增告别了地区试点的时代,将全国推开。因此,地区试点时期的一些过渡政策也被废除。如差额征税政策,除了融资租赁行业,其他行业的差额征税政策基本被取消。

      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合伙人王骏表示,差额政策本是为了解决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政策衔接问题;现在全国推开,不存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区别,政策自然就要取消。这项政策的取消,可能会导致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增加。

      北京华兴盛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陈志坚指出,部分过渡政策在运行中出现了问题,新政策也对此进行了调整。如交通运输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从原来7%的抵扣税率,变为正常的3%。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中还有不少行业税负上升的问题,全国统一的政策并没有进行回应。

    相关文章: 营改增

    · 财税[2016]47号文实务解读: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的政策(含如何开票、会计处理等) 2019-11-26
    · “营改增”条件下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问题分析 2019-01-16
    · 从比较角度看金融业增值税改革——来自中国金融业“营改增”的样本及经验 2018-12-26
    · 营改增后如何判定混合销售分析 2018-12-19
    · 转让新三板的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等10个营改增热点问题 2018-04-28
    ·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的判断、税率适用、特殊政策 2018-04-28
    ·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收到地方政府土地返还款的财税处理 2018-04-28
    · 营改增后印花税缴纳需注意的问题 2018-04-28
    · 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从价计征房产税的影响 2018-04-28
    ·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关注的五大类营改增税务事项 2018-04-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