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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国税函[2014]89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9/2    来源:   阅读次数:175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青国税函〔2014〕89号              2014-06-17

      近日,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2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迅速组织开展对落实国务院督查重点内容的自查工作。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对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落实情况和全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青政督字〔2014〕22号),组织督查组对有关事项进行现场督查。为认真贯彻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督查工作,现将开展自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税收政策能否及时全面得到贯彻落实,事关国家经济改革整体发展方针是否能够全面贯彻执行,也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对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出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自查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税收政策措施的基本情况,真正把情况摸实,把问题找准,全面细致地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务总局《通知》要求,在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项目组织认真细致的自查。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时,要结合《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公告》(青岛国税公告〔2014〕第2号)的要求,对目前实施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对扩大“营改增”试点运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事项的自查,要逐一进行排查,检查配套措施是否及时制定,上级政策是否得到落实,相关后续管理是否跟上,纳税服务是否到位,依法治税是否得到贯彻执行。自查中,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要求,注重实效,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要对自查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对自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将有关问题于2014年6月22日前反馈市局相关部门。


      三、积极配合。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市政府督查组将进行实地督查。各单位要根据自查情况,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情况,按要求做好督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国务院督查组对青岛市政府的督查工作。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全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青政督字〔2014〕22号                     2014-6-12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为督促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同时,为推动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工作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市政府将于近期对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和全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国务院重点督查事项
      1.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5.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6.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7.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8.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9.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0.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1.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3.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4.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5.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7.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8.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9.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因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我市重点督查事项
      1.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
      2.2014年市办实事落实情况。
      3.市、区(市)两级重点项目进度情况。
      4.2014年上半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5.近两年我市出台的惠民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6.各区市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情况。
      7.各区市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
      8.推进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

      二、督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

      (二)现场督查。市政府各督查工作组到各区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分组
      以市政府名义分为11个督查工作组。其中,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分别带6个组,重点督查承办国务院重点督查事项的责任部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带5个组,在督查各区市落实国务院重点督查事项的同时,重点督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办实事、重点项目、上半年经济指标、近两年来我市出台惠民惠企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组成员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市政府办公厅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督查工作分组及各组重点督查内容详见附件1)

      四、督查时间安排
      6月13日至6月17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6月18日至6月20日,各督查工作组按照责任分工进行现场督查。6月23日,各督查工作组完成督查报告。6月底前,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督查工作组情况汇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各督查工作组重点督查内容,抓紧组织开展自查,提前准备好自查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安排好现场督查路线,并与各督查工作组做好工作对接。

      2.为便于联系工作,请各迎检的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并将其姓名、职务、手机号于6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告知各督查工作组联络员。

      3.各督查工作组根据总体安排,按照规定时间确定具体行程,及时开展现场督查。请各督查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形成本组督查报告。

      4.各督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轻车简从,不拉横幅,务求实效。

      附件:1.市政府督查工作组分组安排和各组督查的重点内容(略)

      2.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略)

      3.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做好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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