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价服[2014]281号 2014-8-27各设区市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税局、地税局: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制定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3]337号)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良好,社会各界反映平稳。经研究,现就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分为计件服务收费标准和计时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暂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三、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确定的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附件:
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序号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
计费基础收费标准或费率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对委托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结缴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元/年按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下3‰
100万元-500万元0.7‰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0.5‰
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0.4‰
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0.3‰
1亿元及以上双方协商确定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对委托人税前资产损失额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元/次按企业委托报损金额 100万元及以下1.2%
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0.5%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0.4%
1000万元及以上0.2%
3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对委托人前年度的亏损结转弥补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元/年按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下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00万元-500万元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
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
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
1亿元及以上
4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对委托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元/项目按项目销售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下1‰
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0.7‰
1亿元及以上-5亿元0.3‰
5亿元及以上双方协商确定
5 增值税纳税审核鉴证 对委托人增值税进行纳税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元/年按销售收入100万元及以下3‰
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0.7‰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0.5‰
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0.4‰
5000万元及以上0.3‰
6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结算鉴证 对委托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完工产品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元/项目 按项目销售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下1‰
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0.7‰
1亿元及以上-5亿元0.3‰
5亿元及以上双方协商确定
7研究开发费所得税前加计扣除鉴证对委托人按规定归集的研究开发费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元/项目 按企业委托研究开发费发生额100万元及以下18‰
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3‰
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2‰
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1‰
5000万元及以上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