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掌握经营特点把脉涉税症结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湖北省郧西县国税局   阅读次数:595
     

       案例

       湖北省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大米、面粉、面条。2013年度税负率仅为0.07%,同比下降73.08%。对此,当地国税机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纳税评估。

       经采集相关信息,该企业当期应税销售额9975760元,同比增长19.42%;销项税额1296923元,同比增长19.42%;进项税额1401764元,同比增长31.72%;应纳税额6975元,同比下降67.79%。

       由于企业税负率比3.12%的上限税负率预警值低3.05个百分点,比0.54%的下限税负率预警值低0.47个百分点,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导致税负下降的疑点有三:一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还有应纳税额,不合常理,可能存在虚假纳税申报情形;二是可能存在虚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情形;三是可能存在超范围抵扣进项税额情形。

       针对疑点,评估人员向企业送达了《税务约谈通知书》进行税务约谈。企业在陈述过程中,否定了评估人员提出的疑点,并对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情形予以陈述:一是面条车间扩能改造更新生产设备,增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6757元;二是收购农产品较同期增加12个品种,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了450965元。

       评估人员认为,企业的陈述不能完全消除疑点,于是转入账实核查环节:

       1.通过对抵扣凭证分类核实,其购进粮食进项税额为1277796元、电费进项税额为37211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为86757元,其中,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2.通过账账核对,期末存货比期初1566568元增加了450965元,情况属实。

       3.通过审核开具的收购发票,发现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收购小麦、稻谷,自开收购发票38份,收购金额894080元,抵扣进项税额116230元。

       评估结果:由于企业违背了“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取得对方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得自开收购发票”这一税收政策,于是,税务机关向企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申报期内自行申报纠正,转出进项税额116230元。

       分析

       本案中,评估人员用企业的税负率与税负率预警值相比较挖掘疑点,根据约谈情况进行账实核查,取得了一定的评估效果,但在疑点剖析上,思路尚需进一步拓宽。

       其一,疑点拟定以偏概全。对于疑点一,评估人员认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还有应纳税额,是不合常理的。这是用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理论上,“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但要看具体的时间段,如果就单个申报期而言可以这样理解,若从多个申报期为一时间段来分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仍有应纳税额,不是不可能。就本案而言,其时间段是2013年度,前提是只要1月上期留抵税额加上本月进项税未超过全年销项税额,其余月份都有实现应纳税额的“可能”。

       其二,疑点分析偏离线索。上述数据显示,粮食进项税额1277796元,以此推算收购金额为9829200元。期末存货比期初1066568元增加了450965元,说明期末存货为1517533元,当年发出金额为10895768元(9829200+1066568-1517533),比当年9975760元销售额多920008元。这920008元的原材料(粮食)到底去哪了?显然,这笔920008元的粮食,要么是虚开金额,要么是加工成产成品销售后未做收入处理,而评估人员尚未对这组数据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忽视了税务约谈中企业陈述的“收购农产品较同期增加12个品种”这一线索,核实过程中也尚未关注增加品种的购销情况。

       其三,疑点核实脱离疑点。既然是疑点,就要紧扣疑点查找问题,而评估人员仅对进项税额、期初期末存货、发票开具情况进行了选择式的核查。疑点二提出的“可能存在虚开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情形”有可能存在,因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攥在企业手里,企业有自开自抵的机会,评估人员可采取实地盘存与账证核对的方法进行核实。疑点三提出的“可能存在超范围抵扣进项税额情形”存在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该企业的原材料是原粮,不是可做福利发放的商品。但该企业加工的大米、面粉、面条等产品,可做福利发放给职工或者抵发工资,评估人员可通过“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借贷方反映的相关数据,进行逐笔核对,看企业是否有视同销售而未作销售的情形。

       建议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生产企业,一是可凭借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优势,虚开抵进项税额,虚增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其原材料盘点难度大;三是生产的产品属可供食用的生活品。因此,在评估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过程中,建议从企业的经营特点切入,把脉涉税症结。

       通过银行往来核查收购资金,通过农产品进项税额倒推收购金额,两者相比较,前者大于后者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购销不入账情形,后者大于前者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虚开收购发票虚抵进项税额情形。严格账实核对,鉴于原材料盘点难度大,建议采取“丈量体积法”测算粮食存量,即用一定体积的容器填装一定数量的粮食进行度量,以此为系数,再用卷尺丈量仓库粮食存量体积,测算出粮食存量和金额。把核对“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主营业务成本”等账务与企业员工座谈相结合,了解工资发放方式,看企业是否存在以产品抵发工资或福利情形,若有,看是否作收入申报纳税。

    相关文章:

    · 关于“2.2亿巨奖”,彩票奖金要缴纳个税吗? 2024-01-12
    · 请求开具发票和请求承担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发生的损失,是同一项诉讼请求吗? 2020-10-30
    ·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适用的案例分析 2020-10-30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股权架构不同,投资收益是否免税也不同 2020-06-28
    · 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 2020-06-28
    · 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20-06-28
    · 从北京到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个税差异渐明朗 2020-06-28
    · 案例分析:股东特殊影响力作为投资如何实施 2020-06-28
    · 中国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