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闽地税函[2012]182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2013-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建议及2013年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的函 |
发布时间:2012/10/14 来源: 阅读次数:566 |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2013-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建议及2013年省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的函 闽地税函[2012]182号 2012.9.24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建议及2013年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和地方性法规案项目建议的通知》(闽政办〔2012]157号)要求,现报送2013年我局《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修订稿)立法项目(详见附件),项目主要负责人为陈新儿,经办人为许增强,联系电话:1360088302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2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3~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2013年省政府规章、省人大法规立法项目申报表 填报单位或者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盖章: 填报日期:2012年9月20日 建议制定(或者修改、废止)的法规或规章名称《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修订稿类别 法规()规章(√) 制定()修订(√) |
建议项目类别√□审议项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 建议审议时间√□2013年□2014年以后 立法的必要性和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修改、废止的理由) 1、《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生效,现行的《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诸多条款已不适应。 2、我省已于2010年9月1日起实现了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统一由地税征收,而现行的《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只涉及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已不适应“五险统征”的工作需要。 |
| 立法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情况制定(修改)本法规的直接上位法:社会保险法 制定(修改)本法规的间接上位法: 其他兄弟省市的相关立法情况: 立法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立法调研情况:已经过多年调研 专家论证情况:已经过多年论证 已形成法规初稿情况:2010年和2012年两次列入省政府立法项目且已两次上报代拟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