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1年度4月份纳税人办税日历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638 |
|
注意企业所得税一季度预缴新政策 四月开始2011年企业所得税一季度预缴,要注意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二方面文件:一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明确2011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注意部分地区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今年部分地区税务部门调整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如北京市地税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首次执行差别化税率。今后开发商新办理预售或销售许可项目,将根据项目的预计增值幅度实行2%-5%的税率预征。另外,《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以其售价1.5%-2.5%的预征。 请企业缴纳的一季度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款时,与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实施情况,以免出现误差。 四月税务局将加强三类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从四月开始,将加强对无照户纳税人、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的管理。 公告要求,无照户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对非正常户建立四项管理机制,包括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开展非正常户公告以及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 公告要求规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另外,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加强三类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细节公布 四月实施 财政部24日对外发布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明确试点自2011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免税商品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等18种进口商品,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根据公告,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购物后乘机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岛内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为主要依据进行认定。 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国税征收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备注 4月 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征期内3-5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20日。 申报缴纳2010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地税征收 4月 1-12日 1-12日 按月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征期内3-5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2日。 1-14日 1-14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末,顺延一个工作日至11日;征期内3-5日为节假日,再顺延三个工作日至14日。 1-20日 1-20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 事业建设费和按月预缴的企业 所得税 征期内3-5日为节假日,顺延三个工作日至20日。 申报缴纳2010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申报后三日内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预缴税款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30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