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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增值税热点问题分析测试题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1368
     
    相关法规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纳税人对第16届亚运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485号2、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5号4、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13号6、关于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9、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9]247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544号)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420号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65号17、财政部关于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 财政部令第3号 18、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3]154号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79号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24、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业务销售附带赠送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1278号增值税热点问题分析测试题一、填空题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的损失。2.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 ()和其他土地附着物。3.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4.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5.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的当天。6.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满180天的当天;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征收增值税。二、判断题1.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提前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并收到货款的当天。()3.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4.增值税法规定,同一县区内,总分机构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按视同销售处理。()5.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2%。()8.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9.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0.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三、简答题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具有哪些情形?2.税务机关对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按什么顺序确定销售额?3.按增值税法规定,企业的哪些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答案:一、填空题1.、(霉烂变质)2.(构筑物)3.(配套设施)4.(实际发生)5.(收款日期)(货物发出)6.(代销清单)(发出代销货物)7.(固定资产)8.(3%的征收率)二、判断题1.(对)2.(错)3.(错)4.(错)5.(对)6.(错)7.(错)8.(对)9.(对)10.(错)三、简答题1.答案:(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2.答案: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3.答案: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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