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兄妹在祖父过世后,继承了老人家生前在从化购买的一套二居室房,现在需要办理过户,对于直系亲属赠与或者继承的房产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小李知道政策规定是可以减免的,但对于受让不动产要缴纳的税率为3%的契税,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缴纳了。
于是他致电广州地税12366咨询台进行了解。工作人员告诉小李,该房产过户时契税也无需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小李,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员,如果是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则需要按规定征收相关契税。
继承土地、房屋办理权属过户是否缴纳契税?
问:我的舅舅李某于今年3月份去世。李某没有子女,生前他留下了一份遗嘱,表示在其死亡后所有财产包括两套房屋均留给我。我在料理完舅舅的后事后,就持遗嘱及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负责同志告诉我必须要缴纳契税。我对此感到不解,以前只听说过买卖的房屋要缴纳契税的,怎么继承的房屋也要纳税?为此,我想打听一下。请问:继承的房屋缴纳契税有法律依据吗? 答:上述咨询的问题涉及到遗嘱继承的房屋是否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
因为您不是舅舅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李某通过遗嘱将财产包括两处房产留给您的行为在性质上就属于赠与,根据上述规定,您取得李某所留的房屋依法应当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