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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地字[1988]37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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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地字[1988]37号 1988.12.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现将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具体明确如下: 一、关于自有流动资金贴花问题。按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保险总准备金”科目反映的资金即为保险公司的自有流动资金。财政拨付的部分,在总公司和省分公司核算;利润中提留的部分,分别在各级公司核算,对保险总准备金,应由各级保险公司按其帐面数额计税贴花。 二、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贴花问题。目前,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照顾农牧业生产的负担,除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外,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其中,家庭财产保险由单位集体办理的,均按确定的个人投保金额计税。对其他几类财产保险合同均应按照规定计税贴花。其中,家庭财产保险由单位集体办理的,均按确定的个人投保金额计税。 三、对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合同,暂按定额五元贴花。 四、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 财税[2006]162号文解读 印花税若干政策 1.印花税政策小结 2.印花税纳税常见问题 3.印花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4.外贸企业印花税涉税规定 5.各种合同印花税的对照 6.集团公司内部凭证需交印花税 7.常见的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总结 8.纳税人不能完整提供应税合同如何征收印花税 9.订货会所签订合同在哪里缴纳印花税 10.没有合同要不要缴印花税 11.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需缴印花税 12.非纸质订单也要缴纳印花税 1.国税地字[1988]2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2.沪税地[1989]66号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3.国税地[1989]142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 4.国税发[1990]173号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5.国税发[1991]155号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 6.财税字[1994]65号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 7.鲁地税征字[1996]5号印花税纳税申报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 8.地税二[1996]17号《内部划转贷款关系,转移借款合同及借据,请不按新签 9.财税字[1997]131号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有关房产税印花税问题 10.川地税函发[1998]107号清产核资企业应按重估值征收房产税和印花税 11.财税字[2000]8号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12.财税[2003]183号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13.财税[2003]214号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政策 14.国税函[2004]150号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5.国税发[2006]101号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 16.藏国税发[2007]100号借款合同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17.穗地税函[2009]374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18国税函[2009]9号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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