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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向市国税局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2794
     
    自2009年8月1日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代征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今日特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就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福田区张小姐来电咨询: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被代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那么该部分税款仍须再向地税局申报吗?代开发票以后发生退货,相应部分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向那个部门申请退税?地税局陈小姐回答:自2009年8月1日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代征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已经被国税局代征的该部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须再重复申报,但其他部分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仍须照常申报。纳税人因代开的发票作废或销货退回等原因办理退税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的同时,一并退还代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罗湖区李先生来电咨询:单位自建房子也要缴纳营业税吗?如何缴纳,如何确定营业额?何时缴纳?地税局陈小姐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建筑安装业缴纳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蛇口李小姐来电咨询: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如何申请?地税局陈小姐回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主管地税局提出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申请: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2.上一年度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经营期限不满一年的企业及当年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4.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5.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6.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向主管区局(所)申请认定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向主管区局(所)综合服务岗报送如下资料: (1)单位申请报告;(2)填写《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义务申请表》、《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车船清单》;(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6)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验原件);(7)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8)购置自有运输工具发票复印件或车船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并列清单及统计自有运力总吨位;(9)有向他人出包、出租车辆或被他人挂靠的,提供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验原件)并列清单,以及有关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10)承包、承租他人车辆或挂靠他人经营的,提供该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验原件)并列清单,他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纳税人识别码,以及有关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11)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当年新办企业除外);(12)发票领购簿(新办企业除外);(1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14)主管区局(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深圳地税123662税务咨询中心 陈巧琴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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