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惩防结合的会计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1〕23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检查内容和重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2011年选取3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名单如下:
1.昆明盛德会计师事务所
2.昆明永章会计师事务所
3.云南宇衡会计师事务所
4.云南瑞和鑫诚会计师事务所
5.云南赢正会计师事务所
6.云南玺正会计师事务所
7.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
8.云南禹川会计师事务所
9.云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
10.云南中立会计师事务所
11.昆明云木会计师事务所
12.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
13.云南丰和会计师事务所
14.云南天成会计师事务所
15.云南知达会计师事务所
16.云南耕耘会计师事务所
17.云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
18.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
19.云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
20.云南高路会计师事务所
21.楚雄华昆会计师事务所
22.楚雄大地会计师事务所
23.楚雄天赢会计师事务所
24.云南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25.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
26.保山明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7.保山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28.腾冲志信会计师事务所
29.云南东陆会计师事务所保山分所
30.德宏求实会计师事务所
31.盈江中元会计师事务所
32.德宏永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具体审计业务过程中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行业规范,包括重要程序是否实施及实施是否到位,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依据质量控制准则建立控制政策与程序,设计是否适当,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运行是否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和业务报备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资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和财务核算等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公示期自2011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凡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反映。
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李刚、王芝芝,联系电话:0871-3640183,联系地址:昆明市五一路164号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