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保监发[2013]36号:保监会就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入股保险公司答问
     发布时间:2013/6/17    来源:   阅读次数:921
     

    近日,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1.问:出台《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保监会一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并重,有序引导多成分、多元化的各类优质资本投资保险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具有融资方式简单、投资效率高、避免双重征税等优势,是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主流模式,近年在国内股权投资领域的规模和影响力也不断扩大,已有多家保险公司相继提出引入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明确设想。《通知》按照“尊重创新、规范准入、防范风险”的原则,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2.问:《通知》所称“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具体内涵如何界定?
    答:《通知》所称“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一方面,是指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成立,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股权投资;另一方面,根据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该企业应在国家发改委或省级有关部门完成备案手续。

    3.问:《通知》是否统一适用于中外资保险公司?
    答:《通知》仅仅适用于中资保险机构,即外资股东出资或持股比例不足25%的保险机构。具体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问:《通知》是否统一适用于中外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
    答:《通知》统一适用于中外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中有外资成分的,应当与该保险公司的其他外资成分合并计算。同时,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入股保险公司还需遵守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的总体规定。

    5.问:《通知》对被投资的保险公司规定了哪些资质条件?
    答:《通知》规定,被投资的保险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且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良好稳定。

    6.问:《通知》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规定了哪些资质条件?
    答:《通知》规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应对合伙人和资金来源进行完全的信息披露,负责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和纳税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7.问:《通知》为何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入股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限定?
    答:根据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财务投资特性,按照“风险可控,逐步放开”的原则,《通知》规定单个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合计不超过15%。同时,《通知》规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8.问:《通知》为何规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
    答: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作为财务投资者,一般难以为保险公司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其主观上也缺乏参与经营管理的动力。《通知》规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参于经营管理,还可以防止个别股东借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形式,规避保监会关于股权管理的监管规定,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相关法规保监发[2013]36号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通知

    相关文章: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

    · 保监发[2013]36号:保监会就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入股保险公司答问 2013-06-1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