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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订运输合同或开具发票如何贴花?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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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货运公司承包了广州至成都的铁路行包专列,与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支付运费时取得中铁的包裹票。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时,部分客户有签订运输合同,部分客户未签订运输合同。取得的运输收入全额计算收入,但部分收入未开具发票。该货运公司应如何计缴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五条规定,对货物运输单、仓储保管单、财产保险单、银行借据等单据,是否贴花? 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该货运公司与中铁快运公司签订的动输合同,与客户签订的运输合同应贴花;未与客户签订合同的,运输单据也应按合同贴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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