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大打工一族来说,每年的年终奖是辛苦工作一年的收获和回报。有些效益好的公司甚至主动为员工承担年终奖应负担的税款,对于打工者来说应该算是喜上加喜了,但开心之余请谨记,老板为你负担的年终奖税款,也属于你的额外收入,仍需缴纳个税。
我们提示—— 1、自2011年5月1日起,雇住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的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案例中,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雇员取得的年终奖加上雇主定额负担的税款,即44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44000*10%-105=4295元,其中,公司负担4000元,个人负担295元,税后收入为3970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