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包货物快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服务”征收范围。纳税人提供客运服务的同时利用车载行李厢等一并提供的行包货物快运服务,暂按“客运服务”征收增值税。
6.纳税人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将其生产、销售的车辆送往销售地或目的地,并按驾驶公里数等与受托方进行费用结算的,受托方提供的该项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受托方提供的该项服务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应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以自备驾驶员运送,并按驾驶公里数等与购货方进行费用结算的,应由纳税人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
7.纳税人提供的吊车、泵车服务,应当如何征税?
纳税人提供吊车、泵车服务,配备操作人员的,应按“卸装搬运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未配备操作人员的,应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8.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推广产品、拓展市场过程中收取的推广服务费、咨询费,是否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推广产品、拓展市场提供信息或建议等服务,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其收取的推广服务费、咨询费,应按“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
9.连锁经营企业以特许加盟的形式加盟开店而向加盟商按年收取的特许加盟费,是否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
连锁经营企业向各加盟商收取的特许加盟费,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按“文化创意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征收增值税。
10.纳税人以技术投资其他企业,可申请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吗?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纳税人以技术投资其他企业,视同技术转让服务,应按“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服务”征收增值税;符合《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湘财税[2013]34号)有关技术转让免税规定的,可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11.高等院校从事科研研发和技术服务,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高等院校从事科研研发和技术服务,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按照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2.电影公司将电影拷贝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是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还是按广播影视服务征收增值税?
电影公司将电影拷贝出租,属于电影发行方式之一,所得租金收入按“广播影视服务”征收增值税。
13.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开展套餐制服务时,一并提供的哪些设备可以按广播影视服务征收增值税?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若干税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湘财税[2013]40号)规定“纳税人开展套餐制服务,以提供网络传输及视频增值业务为主,一并提供设备及其他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和价外费用,按广播影视服务征收增值税”,文件中“设备”包括纳税人免费为用户提供网络传输及视频增值业务服务必不可少的专用设备,如机顶盒、内置机顶盒的电视机、传输用的网卡、路由器、数据线等。
14.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以外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应当如何征税?
固定业户在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以外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