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瑞银在中国A股市场投下第一单起,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已有将近11个年头。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已有237家境外投资者获得了QFII资格,累计批准额度达523.18亿美元。但迄今为止,有关对QFII在中国买卖证券差价的收入如何征税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事实上,早在2012年就曾一度有消息传出,中国监管部门即将推出针对QFII境内投资所得的税收政策。据媒体报道,当时提出的大致方案是就QFII境内买卖证券每年度盈亏相抵后的所得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但因种种原因,这一方案最终并没有推行。
多年来,相关税收政策的不明晰除了给QFII收益核算带来相当不确定性外,还使得QFII在利润汇出及利润分配环节也面临尴尬局面,同时也使得养老基金等较谨慎的机构投资者选择暂时不进入中国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机构选择了对买卖证券收益计提所得税的方法来尽量降低合规风险。
2014年3月12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明确有关QFII的税收政策,这一表态又再次将QFII的纳税问题变成了焦点话题。在现行税法下对QFII征税究竟会涉及哪些技术问题?为什么这一问题长久无法得到解决?QFII能否适用国际税收协定免除在华纳税义务?下文华税律师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现行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总结,并就以上问题做出简要分析。 一、中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与分析 资本市场中不同主体的所得税、营业税现行政策一览:
QFII
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