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回复内容】 直接投资一般是指投资者将货币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形成实物资产或者购买现有企业的投资。通过直接投资,投资者便可以拥有全部或一定数量的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及经营所有权,直接进行或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 (1投资者开办独资企业,并独自经营; (2)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办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从而取得各种直接经营企业的权利,并派人员进行管理或参与管理; (3)投资者投入资本,不参与经营,必要时可派人员任顾问或指导; (4)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买入现有企业一定数量的股票,通过股权获得全部或相当部分的经营权,从而达到收购该企业的目的。 【提问内容】 是不是按会计准则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所取得的股息、红利可以免税,但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出售金融资产,所对应的股息、红利,不是这条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得等权益性投资。 该规定的2、3项,对居民企业更为严格对吧,对非居民企业只要持股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可以免税,但居民企业不行。我这样理解对吗? 【回复内容】 是不是按会计准则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所取得的股息、红利可以免税,但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出售金融资产,所对应的股息、红利,不是这条所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得等权益性投资。 答:不是,是否免税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判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该规定的
2、3项,对居民企业更为严格对吧,对非居民企业只要持股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可以免税,但居民企业不行我这样理解对吗? 答:不对,居民企业持有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股息红利也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提问内容】综合题—— 1、位于市区的某软件生产企业,经批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将退还的税款用于扩大再生产且单独核算),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主要开发和销售动漫软件,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2013年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软件产品给某销售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销售合同约定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00万元;为生产软件产品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货款金额3500万元、增值税额595万元。 (2)按上年末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从1月1日起将原值300万元的闲置车间出租给某销售公司,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 (3)投资收益共30万元,全部为国债利息收入。 (4)企业全年销售软件产品应扣除的销售成本4000万元。 (5)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200万元,另有按销售收入10%计提并支付给某中介机构的佣金300万元。 (6)全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6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 (7)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费用400万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7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6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10万元。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为29.4万元。 (8)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企业持有的原账面价值3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12月底公允价值下降为210万元(企业以公允价值核算)。 (说明:当地政府确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上年经税务机关核定未弥补亏损金额102.9万元) 作为注册税务师审核上述年度纳税事项,发现以下问题: (1)8月份接受捐赠原材料,受赠原材料不用于软件生产,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计入资本公积核算。企业取得捐赠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60万元、增值税额10.2万元,企业已认证抵扣。 (2)企业会计未核算增值税退税金额、房产税、营业税及印花税。 <1>、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作为注册税务师帮助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款。 <2>、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无需计算金额)。填列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类别行次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计算1一、营业收入- 2减:营业成本- 3营业税金及附加- 4销售费用- 5管理费用- 6财务费用- 7资产减值损失- 8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投资收益- 10二、营业利润- 11加:营业外收入- 12减:营业外支出- 13三、利润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4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15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16其中:不征税收入- 17免税收入- 18减计收入- 19减、免税项目所得- 20加计扣除- 2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2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23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 24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5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计算26税率- 27应纳所得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类别行次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计算1一、营业收入7120 2减:营业成本4000 3营业税金及附加65.08 4销售费用1500 5管理费用752.02 6财务费用0 7资产减值损失0 8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 9投资收益30 10二、营业利润742.9 11加:营业外收入455.2 12减:营业外支出0 13三、利润总额1198.1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4加:纳税调整增加额414.8 15减:纳税调整减少额460 16其中:不征税收入385 17免税收入30 18减计收入0 19减、免税项目所得0 20加计扣除45 2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0 22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0 23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1152.9 24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2.9 25应纳税所得额1050 应纳税额计算26税率25% 27应纳所得税额262.5 【回复内容】 应纳增值税=7000×17%-(595+10.2)=584.8(万元) 应纳营业税=120×5%=6(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84.8+6)×(7%+3%)=59.08(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59.08+6=65.08(万元) 【提问内容】利润总额计算 1一、营业收入7120 2减:营业成本4000 3营业税金及附加65.08 4销售费用1500 5管理费用752.02 6财务费用0 7资产减值损失0 8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 9投资收益30 10二、营业利润742.9 11加:营业外收入455.2 12减:营业外支出0 13三、利润总额1198.1
其中管理费用752.02是怎么算出来我没看出来谢谢! 【回复内容】 管理费用=700+2.1+49.92=752.02(万元) 具体计算过程,您可以对照一下题目的具体解析理解。 【提问内容】 【例题.计算题】某外国企业常驻机构2013年度的经费支出额为300万元,核定利润率为15%,营业税税率5%,计算该机构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该机构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税税额=300÷(1-15%-5%)×15%×25%=14.06(万元)。 【回复内容】 这是境内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对于机构而言是25%,只有和机构无关的境内所得才是10%。 【提问内容】由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问:是不是收入全额-财产净值,再减去税费和合理的费用啊 【回复内容】是的,理解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