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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鼓励产业技术进步 进口零部件可免税 |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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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推进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6]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工信部联科[2009]232号),从财税政策等多方面鼓励产业技术进步。 据悉,作为国家产业技术发展的纲领新政策文件,《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的目的是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指导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技术进步。 按照政策的规划,今后,我国将鼓励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指南》的产业技术,引导企业通过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增强核心竞争力;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国家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并将制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依据,推动支柱产业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和产业化。定期公布禁止引进和限制引进技术目录,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和装备。 此外,国家还将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主要是在信贷和财税优惠方面。按照政策的规定,将重点支持国家继续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科研仪器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却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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