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授权收入的财税政策规定及会计实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3/6/17    来源:   阅读次数:681
     

      授权收入的会计处理
      授权收入主要包括让渡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作为“收入”处理,让渡资产所有权应作为“利得”处理。收入和利得的共同点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入,只不过收入是由日常活动引起,利得是由非日常活动引起。在会计处理时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而利得有2个去向,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资本公积。
      
      企业授权的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诺基亚、影视公司、网络游戏公司一般会将自己的一部分研发的专利、特许权等出售或出租,在会计上一般将这种授权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那么,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如何进行?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如何对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呢?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涉及营业税的,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理。让渡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取得授权收入)贷: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成本(计提摊销)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而让渡资产所用权等作为出售无形资产处理,表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应将其从企业账面转销。

     
      授权收入的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所以,对于授权收入的确定,会计与税法处理基本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授权收入一般按照5%缴纳营业税 
      例如,某网络游戏公司将自己研发的一款游戏的所有权出售,取得收入300万元,应交的营业税为15万元。假设这项游戏的账面余额200万元,已累计摊销10万元(与税法规定一致),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该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应的己计提减值准备和累计摊销),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为万元):
      借:银行存款3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
        累计摊销10
      贷:无形资产200
        营业外收入105
        应交税费15

      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存在会计与税法上的暂时性差异,计提减值准备时一般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无形资产出售时,相应的暂时性差异也应该转销,转销已经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

      依据上例资料,该游戏公司转让该项游戏的使用权,转让期为2年,协议规定每年收取使用费50万元,并提供技术服务费5万元,假设无财税差异,则每年的会计处理,收取使用费时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为万元):
      借:银行存款50
      贷:其他业务收入50

      发生技术服务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5
      贷:银行存款5

      计算应纳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2.5
      贷:应交税费2.5

    相关文章: 授权收入

    · 授权收入的财税政策规定及会计实务处理 2013-06-1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