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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税[1998]349号 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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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部署关于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署税[1998]349号 发文日期:1998-06-30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接财政部《关于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66号)称,经国务院批准,在2000年底以前,继续保留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现将有关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税引进的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仅限用于农、林、牧、渔领域的生产和科研,具体品种详见附件一。进口观赏用的宠物和其他观赏物等照章征税。对军队(含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也予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包括警犬、缉毒犬),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进口单位应分别持凭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进口审批表》、《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样式、样章详见附件二、三、四),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所在地海关应认真审核其进口品种、数量和用途,确认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后,出具《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地海关凭《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予以免税放行。 三、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将所出具的《审批表》副本(或复印件)及进口审批情况汇总后,送海关总署关税司备案。《审批表》只在当年有效,过期后需到原发证机关换领新证。 四、免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的用途,应严格限定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范围内,严禁倒买倒卖或移作他用。有关海关应严格把关,对品种、数量、用途、运输路线、流向等有疑义的,应将有关情况报总署核实后方可办理免税。违反规定者除照章补税外,还要依据有关税法进行处罚。 五、凡属免税进口的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列入国批减免,纳入进口减免税统计。 六、本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野生动植物种源范围表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及审批专用印章章样 附件三:《国家林业局种子苗木进口审批表》及审批专用印章章样 附件四:《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进口审批表》及审批专用印章章样附表一: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范围表序号 货 品 简 化 名 称一、 种子(苗)1 无根插枝及接穗2 水果、干果种子(苗)3 菌种4 松、杉、柏类种子5 桉、相思类种子6 蔷薇、木兰类种子7 桦、樟树种子8 棕榈、漆、槭种子9 种用薯类10 豆类种子11 瓜类种子12 咖啡种子13 茶种14 蚕种15 桑苗16 麦类种子17 玉米种子18 水稻种子19 其他谷物种子20 种用花生21 麻类种子22 种用油菜子23 种用向日葵籽24 棉花种子25 郁金香种球26 百合种球27 唐菖蒲种球28 种用芝麻29 其他油料种子30 甜菜种子31 紫苜蓿子32 三叶草子33 羊茅子34 早熟禾子35 黑麦草种子36 梯牧草种子37 柱花草种子38 狗芽根种子39 苏丹草种子40 剪股颖种子41 结缕草种子42 绿肥种子43 草坪种子44 其他饲草、饲料植物种子45 花卉种子(苗、球、茎)46 蔬菜种子47 其他种植用的种子、果实及孢子48 其他种植用根、茎、苗、芽等繁殖材料49 药材类种子(苗)50 甘庶种苗51 天然橡胶种子52 烟草种子二、 种畜(禽)53 改良种用的马54 改良种用的驴55 改良种用的牛56 改良种用的猪57 改良种用的绵羊58 改良种用的山羊59 不超过185克的改良种用鸡60 改良种用火鸡61 不超过185克的其他改良种用家禽62 不超过2000克的改良种用鸡63 超过2000克的改良种用鸡64 超过185克的其他改良种用家禽65 改良种用的其他活动物66 种用禽蛋67 牛的精液68 动物精液(牛的精液除外)69 种用动物胚胎70 其他遗传物质三、 鱼种(苗)71 鳟鱼鱼苗72 鳗鱼鱼苗73 鲤鱼鱼苗74 其他鱼苗及其卵或受精卵或发眼卵75 龙虾种苗76 大螯虾种苗77 小虾、对虾种苗78 蟹种苗79 其他甲壳动物种苗或休眠卵80 牡蛎(蚝)种苗81 扇贝(包括海扇)种苗82 贻贝种苗83 墨鱼及鱿鱼种苗84 蜗牛及螺种苗85 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种苗86 经济藻类种苗及其配子或孢子四、 种用野生植物兽类87 有袋类88 灵长类89 鲸类90 大型幅类91 熊类92 浣熊类93 鼬类94 犬狐类95 灵猫类96 狮虎豹类97 猫类98 海豹类(包括海狮、海狗、海象)99 海牛类100 鹿类101 野牛类102 羚羊类103 野羊类104 野驼类(包括原驼、骆马)105 象类106 斑马类107 貘类108 犀牛类109 大型啮齿类110 野马111 河马鸟类112 驼鸟类113 鹈鹕类114 企鹅类115 鹳鹤类116 火烈鸟类117 雁鸭类118 鹰隼类119 猫头鹰类120 雉鸡类121 鸥类122 鸽鸠类123 鹦鹉类124 犀鸟类125 雀类爬行类126 龟鳖类127 鳄类128 蜥蜴类129 蛇类两栖类130 蛙蟾类131 鲵螈类鱼类132 鲟类133 鳗类134 鲨类昆虫类135 蝴蝶类136 贝类137 珊瑚类植物138 兰花类139 参类140 苏铁类141 仙人掌类142 仙客来类143 樟类144 木棉类145 红豆杉类146 大戟类147 蚌壳蕨类148 骨碎补类149 菊类150 杨柳类151 棕榈类152 百合类153 山茶类154 槭树类155 桑类156 石松类157 壳斗类附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口(出)口审批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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