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汇总纳税计算案例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734
     
    汇总纳税计算案例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同一税率地区的由总机构每月或每季按照以前年度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因素,将50%部分的税款,在各分支机构间进行分摊,分摊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因素所占权重依次为0.35、0.35、0.3。例:总机构计算2008年三季度应纳税额为100万元,其总机构有六个跨省市设立的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2007年度(基期年度)三项指标如下表,单位为万元。   总机构 分支机构一 分支机构二 分支机构三 分支机构四 分支机构五 分支机构六 资产总额 10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营业收入 555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职工工资 123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则预缴税额如下表,单位为万元。 若您在阅读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索取相关资料,请联系我们,电话400-123-4567,刘小姐。   总机构 分支机构一 分支机构二 分支机构三 分支机构四 分支机构五 分支机构六 分配比例 25% 16.67% 16.67% 16.67% 16.67% 16.67% 16.67% 分配税额 25 8.335 8.335 8.335 8.335 8.335 8.335  分支机构一分配比例16.67%=(100/600)*0.35+(100/600)*0.35+(100/600)*0.3分支机构一分配税额8.335万元=50*16.67% 2.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二级分支机构以下分支机构如果税率与二级分支机构不一致的,以二级机构适用税率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总机构计算2008年三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其总机构有六个跨省市设立的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2007年度(基期年度)三项指标及适用税率如下表,单位为万元。   总机构 分支机构一 分支机构二 分支机构三 分支机构四 分支机构五 分支机构六 税率 25% 25% 25% 15% 15% 18% 18% 资产总额 10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营业收入 555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职工工资 123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则就地预缴税额如下表,单位为万元。 若您在阅读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索取相关资料,请联系我们,电话400-123-4567,刘小姐。   总机构 分支机构一 分支机构二 分支机构三 分支机构四 分支机构五 分支机构六 分配比例 25% 50% 50% 50% 50% 50% 50% 分配税额 2.08+1.25+1.5=4.83 2.08 2.08 1.25 1.25 1.5 1.5 首先计算25%税率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00/600)*0.35+(200/600)*0.35+(200/600)*0.3=33.33万元应纳税额为:33.33*25%=8.33万元总机构就地预缴:8.33万元*25%=2.08万元总机构缴入中央金库8.33万元*25%=2.08万元分支机构一、二就地预缴 8.33万元*50%*{(100/200)*0.35+(100/200)*0.35+(100/200)*0.3}=2.08万元分支机构三、四:计算15%税率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00/600)*0.35+(200/600)*0.35+(200/600)*0.3=33.33万元应纳税额为:33.33*15%=5万元总机构就地预缴:5万元*25%=1.25万元总机构缴入中央金库5万元*25%=1.25万元分支机构三、四就地预缴 5万元*50%*{(100/200)*0.35+(100/200)*0.35+(100/200)*0.3}=1.25万元同样方法计算出分支机构五、六的分配税额。 

    相关文章:

    · 沪苏浙皖甬税务局签订协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16项税务措施落地 2020-10-30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10-30
    · 江苏全面启动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联合电子化 2020-10-30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8月热点问题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安徽税务发布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0年5月) 2020-06-28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线访谈(四) 2020-06-28
    · 上海税务发布疫情防控税收优惠问答 2020-06-28
    · 杭州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有变化 2020-06-28
    ·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0年6月)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