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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总函[201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时间:2016/6/27    来源:   阅读次数:75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总函〔2016〕56号                2016.2.15

    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方便纳税人便捷、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为做好全国推行编码的准备工作,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年2月19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进行编码推广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试点地区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内试点地区,并开展编码推行试点工作:
      (一)2016年2月19日起,试点地区新办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2016年2月19日起,试点地区原增值税纳税人分批完成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升级。

      纳税人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升级安排
      (一)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应于2016年2月19日零点前完成税务端系统(防伪税控系统、货运税控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底账系统)的升级工作,并自2月19日起组织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系统的安装、升级。
      非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应于2016年2月19日零点前完成电子底账系统的升级工作。

      (二)涉及的补丁升级包和说明文档将在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网(网址:http://100.16.92.105)“补丁发布”栏目发布。请各地税务机关于2016年2月16日及时下载软件补丁升级包。

      各地税务机关应提前做好升级应急预案,分析评估需要配套升级的相关应用系统,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三、工作要求
      (一)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试点地区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试点方案。

      (二)试点地区税务机关要做好试运行组织工作,加强宣传辅导,组织服务单位做好软件下载(安装)升级、编码维护等服务工作。

      (三)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试运行的组织协调,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税控装置初始化、发行以及税务端应用系统的升级和技术维护等工作,保障增值税发票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四)各地税务机关应按时完成税务端系统升级工作,密切监控系统试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五)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应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通过可控FTP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
      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15日

    网友点评——一码识别,增值税发票的篱笆越扎越紧了
    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6号),决定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进行编码推广的试点工作,试点什么呢?一句话,开票系统要增加一个编码功能,也就是说,以后开的增值税发票上都会有一个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比如你发票开小麦,发票上就会有小麦相应的编码1010101020000000000(这个文件同时公布了第一版试行的编码),全国通用。

    2、这事有什么重大意义呢?现在还没有官方解读,笔者结合自己感受揣测一下,权当娱乐:一是为了识别,原来发票名称五花八门,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写什么是什么,名实能不能相符不说,税务部门也没法识别和筛选,现在给你个标准,只要是这一类的,都用这个编码,相当于盖个全国通用的标记,只要识别一下编码,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不管买方卖方、南方北方对这个东西叫法千差万别,编码一出,统统都是浮云。

    3、那第二呢?识别是第一步,但绝对是很重要的一步,能识别就能统计、能分析、能筛选、能比对,这就像GPS,能找到你,就能定位你,分析你,然后……,能做的事情太多了,画面太美就不展开了;当然了,对纳税人来说,只要心里不虚,何惧东南西北风,反而有了这编码系统,再也不用担心开发票货物名称怎么写了。

    半句话点评: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税收管理也是如此,从3月1日起A类纳税人不用认证发票了,可认为是一弛,今天说的开增值税发票要增加一个编码,不妨认为是一张,技术上一小步,管理上一大步,以网络发票为基础,增值税发票的篱笆越扎越紧,财务人员着实要瞪大眼睛,谨防雷区。

    点评——
    根据总局税总函〔2016〕56号文件的安排,从2月19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四省(市)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

    试点什么呢?
    简单地说就是要在开票系统中增加一个品名的编码功能。从系统中开具的每一张发票所载的每一个商品或者服务就对应一项编码。该文件随文公布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

    为什么需要进行编码试点呢?
    我泱泱中华,地大物博,且不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就是同一货物,名称各地都有所不同。

    北方的朋友们一定想不到,大白菜在南方还有这么个诗意的名字:黄芽菜。现在好了,在编码中统一叫“1010112040000000000白菜类蔬菜”(明细目:大白菜)。

    税务总局如此费力搞试点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一是为了识别。
    原来发票名称五花八门,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写什么是什么,名实能不能相符不说,税务部门也没法识别和筛选,现在给你个标准,只要是这一类的,都用这个编码,相当于盖个全国通用的标记,只要识别一下编码,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不管买方卖方、南方北方对这个东西叫法千差万别,编码一出,统统都是浮云。

    那第二呢?
    识别是第一步,但绝对是很重要的一步,能识别就能统计、能分析、能筛选、能比对,这就像GPS,能找到你,就能定位你,分析你,然后……,能做的事情太多了,画面太美就不展开了;当然了,对纳税人来说,只要心里不虚,何惧东南西北风,反而有了这编码系统,再也不用担心开发票货物名称怎么写了。

    不过,先有统一品名编码,随后必须统一度量衡。以钢材为例,钢条的计价单位就多种多样,你说KG和吨的换算,这可以办到。那纳税人开“根”、“米”你这么办?还得费时费力“质量=密度体积,体积=长宽*高”地换算?

    So,万里长征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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