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企业财务小王向广州是地税局12366咨询热线咨询:企业租入外国籍船舶用于运输经营,是否需在境内缴纳车船税?
广州市地税局12366咨询热线昨日对小王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的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咨询台
1、企业转让股权时,转让收入能否扣除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中的对应份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进行对外投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如何确认对外投资房产的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