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税稽查局持续加大对五类房地产行业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被查企业销售房产销售价格与账载金额不符,账上少记收入,达到偷税的目的。
二是被查企业以假票、与承建本开发项目无关的其他建安企业开具的发票列支成本,造成成本虚增。
三是未实际支付且未取得合法有效发票的成本费用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列支成本,未予以调整。
四是被查企业销售部分房产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五是被查企业借款给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未收取利息,未按规定调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2013年1至8月,共立案检查房地产企业8户,补滞罚合计5500.19万。其中房地产业三大税种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合计查补1978.8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