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涉税案例  
      企业撤销分公司在汇总缴税时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321
     
    问:我公司为一家云南省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下设三家分公司,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是由总部统一计算,各分公司按分配比例计算税款就地预缴。若总部将设立在其他地区的一家分公司撤销,并将拟撤销的分公司资产都并入到仍然存续的另外一家分公司,已撤销的这家分公司在撤销当年及后续两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分配及预缴?2011年及2012年的后续期间在计算分配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考虑单独计算已撤销的分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还是将此部分企业所得税并入仍然存续的那家分公司一起计算?  答:《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国税发[2008]144号)规定第二条关于税款申报规定:……(二)总机构仅在省内跨州市设有分支机构的,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2、总、分机构纳税期限原则上确定为按季预缴,每个季度终了后10日内,总机构需将分支机构应缴纳税款汇划至分支机构,同时将自行填报的《分配表》发至分支机构,确保分支机构按期预缴税款。  3、《分配表》的填列。  (4)分配因素。《分配表》按照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因素设置,我省分配因素为经营收入、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因此填列《分配表》时,职工人数填入工资总额栏目。  6、当年撤消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不参与计算纳税比例,当年剩余期限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在总机构所在地按总机构预算级次入库。当年新设的分支机构不实行分配,由总机构按总机构预算级次入库。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总分支机构均在云南省,分支机构撤销在撤销的第二年起不参与计算纳税比例,不需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若总分机构所得税为按季度预缴,如分公司在2010年8月份撤销,分公司已在当地预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剩余期限是指当年的7-12月份。总机构进行第三、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按“经营收入、职工人数、资产总额”三因素分配给已撤销分公司的预分税额,应在总机构缴纳,分公司不再预缴税款。2011年及2012年在计算分配企业所得税时不需分配给已撤销的分公司。 

    相关文章:

    · 关于“2.2亿巨奖”,彩票奖金要缴纳个税吗? 2024-01-12
    · 请求开具发票和请求承担因不能开具发票而发生的损失,是同一项诉讼请求吗? 2020-10-30
    ·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适用的案例分析 2020-10-30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股权架构不同,投资收益是否免税也不同 2020-06-28
    · 实例解析税收疑难问题的处理 2020-06-28
    · 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业务应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020-06-28
    · 从北京到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个税差异渐明朗 2020-06-28
    · 案例分析:股东特殊影响力作为投资如何实施 2020-06-28
    · 中国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 2020-06-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