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政策法规  
      闽地税发[2010]30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89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地税发[2010]30号                       2010.1.29各设区市地税局,省局直征分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票证装备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附件1)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附件3),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发票改革的《实施方案》这次总局组织开展全国性的普通发票改革工作,范围广、力度大、要求高、影响深,涉及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业务,事关全局,为此,省局统一制定了《贯彻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步骤,循序渐进,分步执行,确保这次发票改革的顺利推进。各级地税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实施方案》和省局《贯彻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培训,使所有纳税人都能了解和掌握使用通用发票的意义和具体使用方法,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带来的便利;要以全国性发票改革为契机,通过大力推行机打票,逐步压缩手工票,合理使用定额票,从源头上加强发票管理,真正实现“以票控税”和“信息管税”的目标。二、继续做好我省2009年版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2009年,省局组织开展了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的工作,大幅度减少了发票种类,并于2009年7月1日统一启用了2009年版发票。经过半年时间的平稳过渡,已经全部完成了2009年版发票换版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2009年版发票的供应和使用情况,准确编制印制计划,保证发票及时、充足供应,不断档、不积压。同时进一步简化发票业务办理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理发票验旧、领购等事项。三、进一步规范窗口代开票管理2004年省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执行五年以来,对强化税源监控,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适应发票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代开票管理,就有关问题重新明确如下。(一)税务机关代开票种类:1、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2、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3、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代开);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非经营收入统一票据(附件4)。(二)纳税人申请代开应税收入发票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单位申请代开发票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提供由付款方书面确认的证明材料;2、个人申请代开发票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含10000元),也应提供经付款方书面确认的证明材料,10000元以下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由设区市局确定。(三)纳税人申请代开免税收入发票的,除应提供由付款方书面确认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在代开发票申请表中填写有关免税依据、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并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批或备案后予以开具,同时发票的备注栏应注明“免税”字样。(四)单位申请代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非经营收入统一票据》的,除应提供由付款方书面确认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不征收营业税的证明材料,并经主管地税机关对其开票项目、金额、性质进行核实后予以开具。(五)本省境内企业发生的广告业收入,原在税务机关窗口申请代开《福建省XX市广告业专用发票(机外票)》的,全部改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四、及时反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发票管理问题各设区市局应加强发票日常管理,掌握基层一线工作和纳税人实际情况,及时向省局反映遇到的管理问题。同时,应深入了解发票换版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实际情况采取具体应对措施,并于2010年5月1日前将有关贯彻总局《实施方案》和省局《实施意见》的情况和建议上报省局(征管处)。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下载: doc 文件 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非经营收入统一票据》(机打票)下载: rar 文件   

    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2024-02-18
    · “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常见的涉税风险 2024-01-16
    · 企业重组分步交易如何准确进行税务处理?要看交易形式,更要看交易实质 2024-01-16
    · 新《公司法》下,企业认缴不出资,会影响部分费用税前扣除 2024-01-12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9-11-26
    · 向“临时工”支付的报酬究竟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9-11-26
    · 闲聊餐饮、外卖中的增值税趣事 2019-11-26
    · 坏账损失税前扣除二三事 2019-11-26
    · 农产品财税处理之——购进农产品能否抵、如何抵、抵扣率调整及加计抵扣 2019-11-26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 2019-11-26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