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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涉税案例  
      花卉苗木行业税收政策梳理
     发布时间:2011/11/22    来源:   阅读次数:349
     
           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花卉苗木交易越来越大。全国各地都有花卉苗木种植和销售,但现行税收对这个行业的税收政策不够明确,对这个行业的税收征管也不统一。根据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文件,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自销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据调查,花卉种植户基本上不是自己种植的,苗木有部分是自己种植,一部分是外购后在自己的农田里种一段时间再出售,自产自销与经销很难区分,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的难度。苗木一般都要经过小苗培植生长后才能出售,目前苗木的种植有二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从种子培育开始到苗木生长后再出售,一种是购进苗木幼苗经培育后再出售。税法规定对农业生产者生产、销售的注释列举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如何界定自产自销的农业产品,如苗木经营户购进苗木后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后算不算自产自销农业产品?  2.原来免税对象是农业生产者,纯綷的农民,而现在也有城里人到农村去承包了,也在享受自产自销免税政策,对城里人自已养的花自已卖是否也能享受自产自销政策呢?随着户藉管理的改革,行政区划的扩大,原来的村乡都是居委街道了,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都看不出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了,对于开具门票的同志很难分辨出了。  其实,对于农业生产者正确的理解是:农业生产者并非专指纯綷的农民,农业产品谁种植谁就是农业生产者。  3.农户因土地有限,花卉苗木做得越来越大。主要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大部分苗木户就从外地购进苗木在自己的田里短暂性地培植一下再出售;一种是因本地土地有限,就到外省市县承包土地,然后部分发票到本地开具;一种是既有自产自销的又有外购的。一些苗木户全年销售额达到4000-5000万元,所以不正常。但又很难区分自产自销和经销,因为在一亩田里一年内可以多次种植苗木。  4.一般而言,从外地购入的苗木长途运输后直接被给绿化单位其实只在理论上存在可能(盆栽除外),比如从南方购入的苗木在进行绿化现场移植前必须在周过气候水文条件较好的农村山区过渡种植1~2年,否则很难成活。所以对盆栽以外苗木一般都认定为自产自销。  5.相关政策  (1)增值税减免范围问题。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条例第16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税。  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文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税收增值税。文件所附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的苗木属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植物类的其他植物,按此规定,农业生产企业自产的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等可给予减免增值税。  从2001年8月1日起,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13号 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2)企业所得税减免范围问题。财税字[2001]171号 关于继续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文件规定,自2001年起对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按财税字[1997]49号 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所附的免税种植业范围:1、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作物包括种植、栽培各种林木、竹、林木种子、苗木;2、种植园艺作物,包括花卉及观赏作物、种苗。  这里有个问题,苗木、花卉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虽然均可给予减免税,但减免的范围在政策解释上不一致 。        财税〔2004〕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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