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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地税局深化部门协作加强代开发票税费征管确保“营改增”顺利进行 |
发布时间:2013/8/22 来源: 阅读次数:1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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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地税局按照“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密切协作、源头控管”的工作思路,与市财政、国税部门采取联动措施,认真做好“营改增”后国税局代开发票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相关税费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优化纳税服务。该局的主要做法是: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国税沟通。该局认真分析“营改增”后地方税收收入形势,主动向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建立国税代开发票附征地方税费协作机制,得到了市财政局和国税局的大力支持,市财政局牵头,与国税地税联发了《关于加强国税代下发票征收地方税费管理的通知》。二是规范操作,先税后票。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的基础上,经国地税共同商议,按照“先税后票、应收尽收”的原则,对需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须先向地税机关缴纳随增值税征收的地方附加税费后,再凭地税完税证明由国税机关开具增值税发票。三是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从8月1日起全市各县(市)、区地税局在国税办税服务厅增设地税征收服务窗口,并派驻1至2名地税人员负责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办理地方相关税费缴纳业务;对凡由主管国税局委托第三方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增值税的,由同级主管地税局委托其代征附加的城建税、地方教育费以及其他相关地方税费,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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