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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法规解读  
      除了购房:公积金还有六大大用途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   阅读次数:432
     

    2015年8月份,住建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公积金的新政,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公积金再次引起大家关注。公积金也是自己的钱,关于它你了解多少?公积金到底能不能提取?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利用?税屋网为你整理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用途一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今年与公积金有关的新政

    住建部曾要求各地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定期向公众亮住房公积金“家底”。今年公积金有哪些政策发生改变?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今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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