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个税扣除政策解读:月入15000元纳税90元完全可能
     发布时间:2018/12/26    来源:   阅读次数:1609
     

    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如何实施?个人到底能享受多少的减税红利?

    20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终于揭开面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两周。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内容如下: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每年9600元—14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暂行办法》对于普通个人的影响有多大?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缩小税基,并在超额累进税率环境下适用更低的税率级次去纳税,产生双重减税效应。

    例如,王先生月收入15000元,减去生计扣除5000元,减去三险一金2000元,现再减去子女(假设两个孩子)教育专项扣除2000元,独生子女赡养两位老人的支出扣除2000元,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000元,则意味着专项附加扣除和基本生计扣除金额差不多。

    按上述例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税率仅3%,需要纳税90元,大幅减税。

    注意啦!《暂行办法》之中对于专项附加扣除也是有限定条件的。

    例如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仅允许首套房的利息扣除,也就是在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标准以内,仅有首套房的贷款利息允许扣除。

    “上述政策更多还是从民生的角度去考虑,解决老百姓的住房成本支出减税。预计对于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不会推动杠杆。”李旭红说。

    李旭红分析称,《暂行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通过定额扣除的方式大幅地降低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及税收管理成本。

    定额扣除最大的优势在于简便,有利于减少征税管理上的不确定性,使征纳双方均便于操作,有助于新税法落地实施。

    如何落实专项附加扣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对此《暂行办法》作了全面的综合考虑,以保障落实的有效性。

    敲黑板:注意啦,以下内容也要仔细看呀,不要嫌内容啰嗦,这些都关系纳税人的权益。

    专家结合《暂行办法》梳理并解读了五条“必看”信息:

    一是定额扣除或限额扣除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执行的效率;

    二是在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将相关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纳税人必须保障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并且今后变更也需及时提交相关信息,以确保不必多次重复提交材料,在每个月的预扣预缴环节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辅以发票、合同等凭证作为扣除真实性的保障,例如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纳税人应该留存贷款合同及贷款利息支出的凭证,并且规定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支出的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的,收款单位不得拒绝提供,意味着仅要求留存,降低遵从成本;

    四是由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社保等单位向税务机关提供或协助核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第三方数据的交互及核实,确保扣除信息的准确,又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五是规定了责任条款,如果协查部门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的,提请国家监察部门办理。如果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虚假申报信息的,要告知税务机关,同时规定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通过明确法律责任,以确保办法执行的刚性。

    相关文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9-01-03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9-01-03
    · 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六点修改建议 2018-12-19
    · 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八点修改建议 2018-12-19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