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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好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437
     
    1、大力宣传车购税政策法规。由于车购税开征时间短,应该说是一个新税种,而且此前是由其他部门代征的,税收的严肃性和征管的规范性均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大力宣传车购税征收管理的各项政策十分必要。将国家征收车购税的目的和用途、车购税的征免范围、计税依据、征收办法等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公告,并印制车购税知识手册,在车辆管理部门、车购税征收场所广为散发。通过宣传,让全社会来了解车购税,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车购税征收工作,有效地促使车购税纳税义务人了解税法、懂税法,树立主动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以此来营造车购税征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2、严格执行车购税征管政策。严格执行车购税征收政策,是保证车购税应征尽征、不跑不漏的关键环节。国税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9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文,在实际征收工作中,统一标准,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人情税”、“关系税”,要逐步纠正了一些人“车购税征收能多能少、弹性大”的错误观念,体现了税收执法的刚性和税收征收的严肃性。   3、加强车购税征管内部管理。车购税是一个新税种,刚刚纳入国税部门征收范围,国税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征收的内部管理工作,要像对待其他税种一样,规范征收,强化管理。具体是:   (1)提高征收人员业务素质。车购税涉及的税目多、范围广、征收软件操作程序性要求比较高,因此征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做到熟悉税目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随时解答纳税人提问、熟练操作征管软件,用较高的业务素质为做好车购税征管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责任制度。同其他工作一样,车购税征收政策性很强,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差错、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在具体工作中,对接受纳税申报采取“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对车购税完税票证的管理和使用明确专人负责,将责任全面融入各个环节,具体落实到人,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和补正,与工作人员的考核挂钩,增强征管人员的责任意识。   (3)实行内部牵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是促进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效办法。按照设定的车购税征收业务操作流程,将征管人员进行定岗定职,实行“管证不管票、管票不管账”的制度,并且强调各岗位之间相互核对,车购办负责人定期审核票证和账务的正确性、规范性,从而达到相互监督的作用。   (4)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车购税征收涉及城市和农村,范围比较大,纳税义务人的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千方百计地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各种咨询,耐心解释,做到让咨询者“急切而来,满意而归”;热情帮助、辅导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做好纳税申报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办法。   当然,在征收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需改进的地方。具体是:   1、地区间执行政策要统一。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认为“车购税为中央税种,地方不分成,征收车购税会影响车辆交易、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因而不重视车购税工作或不征收车购税,引起一部分纳税人跨区域办理牌照的现象,不仅导致了税款流失,还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使广大纳税人产生误解。为此,必须实现税收政策在不同地区间的统一性。   2、加强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管理。尽管征收部门加大征管力度,但是仍有部分机动车销售单位为了促销,甚至为了达到买卖双方共同偷税的目的,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发票金额远远低于销售金额;有的销售一辆车开两张发票,购车者仅用其中一张发票申报缴纳车购税。所以,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监管和稽查工作。   3、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面广量大,仅仅依靠国税部门征收,难度很大,而且容易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必须加强车购税征收的部门协作,交通、公安等部门应当大力配合国税部门做好车购税征管工作,从源头控制、从办照把关,强力督查,确保税款不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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