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减税概念股受益于“营改增”试点扩大政策
     发布时间:2012/10/29    来源:   阅读次数:66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扩容终于尘埃落定。

      推进力度强于预期
      
    稳定经济增长是主因
      尽管市场对于“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早已有所预期,温家宝总理5月份在武汉调研时也明确提出,要抓紧落实有关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快推进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税负。但试点地区从上海一个城市猛地增加到10个省市,力度之大还是让市场有些意外。

      此前,上海市“营改增”试点作为今年结构性减税的头号重点,行业覆盖范围为“1 6”,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6个领域。统计表明,上海“营改增”自年初试行以来已初步显示减税成效。截至6月中旬,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共减税9.14亿元,89.1%的企业在改革后税负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幅度更达40%,上海市上半年营业税总收入也同比下降12.6%。

      据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介绍,实行“营改增”试点后,占试点企业近七成的8.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税负下降达40%左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海证券(000750,股吧)分析认为,试点加快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经济快速下滑,营业税改增值税能降低企业赋税,尤其是中小企业;二是各个地方推行试点的积极性突然增高,上海试点后,周围省份相关行业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税负成本,将企业注册地搬到上海,引起了其他省份尤其是上海周围省份对相关企业外流的担心,所以,各个省份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态度突然转变,造成了试点扩围提速的局面。

      “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步骤,试点地区迅速扩大无疑对于当前稳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当前的稳增长必须以调结构为基础,“营改增”则正是为调结构创造条件,有利于原本规模较小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也帮助交通运输业降低综合税负成本,并间接造福其下游多个行业。

      主要惠及第三产业
      
    减税概念行业受益明显
      分析人士指出,从试点范围看,第三产业仍将是各试点地区主要的受益对象。由于此次新增试点地区大部分是第三产业大省(区),其中,北京、广东的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目前已分别达到75.7%和60%,高于上海试点时57.9%的比重,因此在“营改增”后,第三产业受益将明显超越上海。

      “营改增”试点区域的迅速扩大,表明决策层在“稳增长”政策推进方面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后续将会有更多政策措施出台,目前经济下滑趋势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对于当前羸弱的证券市场,无疑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而具体到行业看,由于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锁定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受益企业将随着试点地区的迅速扩大而增加。有分析人士称,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扩容,可以适当关注减税概念股的表现,包括区域性的如宁波小微企业以及行业性的如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

      海通证券(600837,股吧)认为,“营改增”短期难以降低软件企业实际税负,对软件企业影响短期偏中性或负面。软件企业原来通常适用3%或5%的营业税率,“营改增”后,软件企业适用6%增值税税率。由于软件企业进项抵扣较少,且服务业务并不享受增值税返还优惠政策,故软件企业实际税负短期来看有可能暂时上升。此外,部分软件企业原本享受地方财政的营业税返还政策,在“营改增”后,优惠政策衔接滞后也会增加实际税负。

      对IT服务占比高的公司影响稍大。由于原先营业税适用于软件公司的服务性业务而不是软件产品业务,“营改增”对于IT服务业务占比高的公司影响稍大,对于以软件产品为主的公司则影响很小。

      据悉,在“营改增”上海试点中,现代服务业企业采用航天信息(600271,股吧)生产的税控系统(包括金税盘和报税盘),而交通运输业则采用旋极信息(300324,股吧)生产的税控系统(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海通证券估计,试点10省市现代服务企业亦采用航天信息产品的可能性较大,试点范围的扩大对于航天信息有积极影响,旋极信息、天喻信息(300205,股吧)、恒宝股份(002104,股吧)等公司亦有微幅影响。海通证券认为,航天信息将因试点地区的扩大而获得1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而在“营改增”全面推广后,每年可为其带来5亿元以上的营业收入,因此给予公司"买入"评级。此外,海通证券估计,旋极信息、天喻信息和恒宝股份等公司在扩大的试点城市中只为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税控系统。考虑到有多家公司分享并不大的市场,且采用新的定价体系后降价幅度较大,“营改增”试点扩大对这三家公司影响非常有限。

      国海证券同样看好“营改增”试点扩容后给航天信息带来的利好影响。国海证券认为,本次扩围增速将直接增加航天信息防伪税控系统的用户,预计直接增加航天信息防伪税控系统客户约13.15万户左右,对2012年增值税业务营业收入增量贡献约为15-20%,此举将会巩固航天信息2012年防伪税控系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也为航天信息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中小客户打开广阔市场,预计此增量将显现在公司下半年业绩中,维持“买入”评级。

      交运行业影响正面
      
    航空公司迎来实质性利好
      “营改增”试点区域扩大,对相关区域的交运行业整体影响正面。事实上,早在“营改增”试点还在讨论阶段,就有证券公司研究报告称,模拟测算“营改增”将增厚交通运输行业利润10%左右,毛利率较低的物流、航运、航空、陆路运输板块受益幅度最大。其中,利润增厚幅度最大的依次为物流、航运、航空、陆路运输、铁路和机场。

      而航空运输作为交运业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上市航空公司将在“营改增”扩围扩容后迎来实质性利好。虽然无法测算国航、南航、东航在国内不同地区的收入和成本情况,难以测算出在“营改增”试点推进过程中对三大航盈利的具体影响。在假设全国范围内实行上海试点期间执行的相关政策,并且视可抵扣成本、费用均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湘财证券按照三大航2011年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年报测算认为,如果“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那么国航的营业利润将至少上升38.6%,税后利润上升约25.8%;东航的营业利润将至少上升50%,税后利润上升约43.5%;南航的营业利润至少上升50%,税后利润上升约31.5%。湘财证券认为,在“营改增”扩容后,三大航空公司中,上海航空受益最大。从测算结果来看,如果税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长期),则东航在营业利润和税后利润方面上升幅度最大。如果只考虑未来第二批试点的影响(短期),东航在税改上已经“利空出尽”,受益也最为明确。

      湘财证券指出,由于此前上海试点时,外地企业仍然要交营业税而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由此造成了以上海为总部的东方航空(600115,股吧)在外地产生的成本无法实现进项税的抵扣,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盈利能力下降。但此次第二批试点后,这种情况将会有极大地改进。例如两批试点城市之间通航的如北京-上海,上海-深圳,北京-深圳,上海-厦门等航线年客运量都位列国内航线前10名,对航空公司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大,两地同时开展“营改增”试点可以使两地之间航线的收入和成本所产生的增值税可以抵扣,这将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增加盈利。以东航为例,按照民航总局公布的各航段旅客运输量和东航在京沪线上约6成的市场份额测算,仅京沪线就占东航内线旅客运输量的8%左右,对东航盈利的贡献约占10%,如果再加上上海-深圳和上海-厦门航线上的客运量,那么第二批试点的开始对东航的影响将更大。

    相关文章: 结构性减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之四 2017-01-05
    · 财税[2016]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6-06-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6-06-27
    · 财税[2016]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2016-06-27
    · 财税[2016]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6-06-27
    · 税总函[2016]1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2016-06-27
    · 税总办发[201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发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代征业务需求的通知 2016-06-27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2016-06-2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 2016-06-27
    ·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016-06-2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