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地方法规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3/10/15    来源:   阅读次数:833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申报表的填写是否有顺序要求?
      答:有顺序要求。总原则是:先填写附表后填写主表。

      2、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7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免税?
      答:由于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为一个季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自8月1日起执行,享受期限只有8月份和9月份。那么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2013年10月按季申报时,2013年7月的销售额按原规定应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8月、9月的申报按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我们以为:8月1日起执行应是针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对于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应该包含7月份的数字,以季度累计金额不超过6万元为标准,否则6万元的限额有何意义?(虽然后期申报没有这个期限争议,既然是优惠政策,就应该不用纠缠这个细节,应一步到位!),从下面两个文件的发文时间来看,按月、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均没有事先操作的空间,有什么好担忧的?!

      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内到税务机关代开了货物及劳务通用机打发票(非免税项目),请问这笔销售收入应体现在申报表的哪个栏次?
      答: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采用不同征收方式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填写的表格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填写要求如下:


      ①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期代开的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次(一)应税货物及劳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应税货物及劳务”列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次(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应税货物及劳务”列。
      ②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期代开的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销售额”栏。

      4、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完季度申报表后点保存,系统提示:(附表一)【不含税销售额】:0;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应税服务】【(一)应税货物及劳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XXXX;两张附表值不相等,请修正!请问:弹出这种提示的原因是什么?
      答:弹出此提示的原因是纳税人忘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的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或忘记填写《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应税服务全部含税收入”。

      5、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完季度申报表后点保存,系统提示:“《优惠政策附报资料》减免原因代码为:XX的减免销售额之和0;《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合计】【应税服务】【(三)免税销售额】:XXXX;两张附表值不相等,请修正!”请问:弹出这种提示的原因是什么?
      答:弹出此提示原因是纳税人当期有办理过有关免税项目的备案,却忘记填写《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相应栏次的“减免销售额”。

      6、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3年8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当月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请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应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哪个栏次?
      答: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这部分销售额若由纳税人自行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应与其他销售额一并填入“免税销售额”栏。
      这部分销售额若由纳税人代开发票,则填入“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栏。

      7、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3年8月既有按项目免税的销售额,同时总销售额未超过2万。免税项目在税务局代开了普通发票,这部分销售额是否仍然填入免税销售额中?
      答:是。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的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是否包括免税收入?
      答:不包括免税收入。

      9、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3年8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登录国税网站填写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后无法保存,系统提示“本季度第2个月的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应税货物劳务) 第7栏应税服务全部含税收入应税服务列/(1 3%)应=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票3%税率的发票的开票额 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3%税率的发票开票额”。纳税人8月只有自己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开的普通发票,没有代开发票。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纳税人8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应按规定填写到明细表第3栏“免税销售额”栏。

      10、营改增的小微企业,2013年8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应填在《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模拟营业税税额测算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应税栏目还是填在免税栏目?
      答:属于免税销售额的填写在测算表免税项目栏次,对应的“征收率”栏填零,其他相关栏次对照小规模纳税人主表和测算表填表要求填写。

      1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3年8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其销售额在《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收入栏反映时是否需要除以1.03?
      答:小规模纳税人(企业)8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其按开具的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填入明细表的免税销售额栏目时应当除以1.03,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1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本身有按项目免税的销售额,在填写《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销售额栏目的时候是否需要除以1.03?
      答:免税项目销售额按发票票面金额填写,不需除以1.03。

      13、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3年7月货物销售额15000元,8月份货物正数销售额为10000元,负数销售额5000元(为冲减7月份的销售收入),都自行开具了普通发票。因暂免征税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5000元应冲减哪个月的销售额?7月份应申报10000元还是15000元?
      答:应冲减8月的销售额。7月按15000元申报销售额。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3-10-12

    相关文章: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按季申报

    · 收到小规模纳税人1000万发票,有问题吗 2020-10-30
    · 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操作指引》 2020-10-30
    · 山东税务发布12366热点问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0-06-28
    · 小规模纳税人跨期预缴增值税,降率优惠该如何执行 2020-06-28
    · 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迅速补救 2019-11-26
    ·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进项税额如何处理最有利? 2019-01-16
    ·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好还是不好? 2018-04-28
    · 转回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四个误区要注意 2018-04-28
    ·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的政策还需更明确 2018-04-28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必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8-04-28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