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专家问答  
      水资源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征税?征哪些税种?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阅读次数:609
     
    我们在实际工资税收管理工作中,遇到水利部门和企业签订水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请问水资源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征税?如果征税,征哪些税种?对水利部门有偿出让水资源使用权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出让金,不属于应征增值税、营业税的范畴,因此不征增值税、营业税。  印花税属于列举式税种,对水利部门和企业签订水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因此不缴印花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国税发[1999]65号第三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均应计人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收人总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就其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文件,如果水利部门收取的水资源使用权出让金,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那么是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不征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非行政事业性收入,就要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文章:

    ·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020-10-30
    · 案例详解留存收益享受免税待遇的方案 2020-10-30
    · 某公司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20-10-30
    · 附有条件的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是无偿性的特征? 2020-10-30
    · 房开企业销售开发产品(一般计税)增、企、土增计税收入如何确定 2020-10-30
    ·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使用吗? 2020-10-30
    · 员工参加聚餐后返回单位值班,因没带钥匙翻墙身亡,算不算工伤? 2020-10-30
    · 货物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到底怎么区分 2020-10-30
    · 法院对“虚假印章”的认定及举证责任、法律后果 2020-10-30
    · 这两部税收实体法,有望在下月诞生 2020-10-30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