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留言咨询
|
人才招聘
|
 
业务范围  
  •  
  • 资产评估
  •  
  • 税收筹划
  •  
  • 代理记帐
  •  
  • 专业培训
  •  
  • 纳税审查
  •  
  • 税务代理
  •  
  • 税务顾问
  •  
  • 股权转让评估
  •  
  • 审计
  •  
  • 验资
  • 相关证照
    安瑞的营业执照(三…
    安瑞事务所信用等…
    安瑞的行政登记证书
    我们的客户
    房地产行业客户
    验资客户
    资产评估客户
    报表审计客户
    涉税签证、税务顾问客户
    代理记帐客户
    财税关键字  
    审计 财税 会计 验资 增资 资产评估 审计报告 鉴证报告 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汇算清缴 税前扣除 营业税 土地使用税 资产评估
    关键字:
    搜索类型:
     
    首页 -> 法规解读  
      雇主责任险能否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   阅读次数:415
     

    实践中,对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业界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部分人认为,雇主责任险本质上是企业为自己投保的财产保险,相应的保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另一部分人则认为,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支出属于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本文从税法的立法精神、雇主责任险的性质等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什么是雇主责任险
    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雇主责任险是以企业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本质上是一种财产保险。保险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释义也指明,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包括责任保险。所以,不论是税法还是保险法,都将责任保险纳入了财产保险的范畴。

    雇主责任险属于企业为自己购买的财产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企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因此,当保单所载明事项发生后,保险公司存在两种理赔方式:对被保险人(企业)理赔;直接向合法权益受损的员工理赔。虽然保险公司可直接代用人单位负担应支付给受害职工的赔偿金,但不能就此认为职工就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雇主责任险只是将企业应负担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支出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企业减少了自身开支、降低了经营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同时,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那是否意味着,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保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由于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并未明确“其他商业保险”和特殊工种的范围或参照执行的文件,根据该条的规定,基本上所有的商业保险费支出都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两条规定似乎存在冲突。

    通过仔细分析这两条规定,发现二者其实并不冲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是关于企业为其投资者和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和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的扣除规定,投保人是企业,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企业投资者和职工。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释义,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是以企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或分散其财产可能存在的损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企业自己。因此,虽然都是企业投保的商业保险,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两条规定并不冲突。

    雇主责任险属于可扣除的财产保险
    责任险类合同的条款一般都会指明企业(投保方)是被保险人,虽然保险公司可能会直接对雇员理赔,但正如上述分析,不能依此否定企业是实际受益人的真实身份。而企业为雇员及其家属购买的商业保险,如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等,则一般都会指明员工及其家属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直接向员工理赔,员工的受益人身份比较清晰。所以,从合同条款上看,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清晰的。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以将来可能存在的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为标的所投保的保险,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是企业而不是职工或投资者,属于企业为自己购买的财产保险,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相应的保险费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此外,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支出与生产经营相关,符合税法上收入与支出相配比的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释义的相关规定,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是为了减少或者分散其财产可能存在的损失,从某种意义上说,增加了企业可能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所发生的保险费支出,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原则。

    相关文章: 雇主责任险 保险费

    · 与责任保险费命运相同的,还有视同销售增值税 2018-12-19
    · 2018年以前的责任保险费能不能税前扣除? 2018-12-19
    · 税总函[2017]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2017-09-13
    · 人社部发[2016]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2016-06-27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2015-10-10
    · 粤人社函[2015]210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 2015-10-10
    · 鄂人社发[2015]10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10-10
    · 保监发[2015]93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10-10
    · 法行字第8840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破产工商户拖欠保险费处理意见的函 2015-10-10
    · 人社部发[2015]72号通知: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15-08-17
     Power By YNWIN.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手机版   /   版权声明   /   隐私保护   /   网络声明   /   服务条款   /   管理登陆  
     2025 - 2028 Copy Rights   滇ICP备09009492号-3
    昆明安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栋           邮编:650031
    联系电话:0871-65328170
    手机:13078703171 、13099437177
    客服QQ:2682435308 、1291781610
      QQ邮箱:2682435308@qq.com
    备案许可证: 滇ICP备09009492号-3    版权所有 2018-2028